20190613210751646
咨询热线:
0510-82707181
服务项目
导航

全国备案商标代理机构总量为18607家,降幅达75%

浏览: 作者: 来源:中国商标网 时间:2023-05-09 分类:行业新闻
五未提交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未通过或注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另行办理新备案,具体方式详见中国商标网gt商标代理gt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点击蓝字
1c8e9d004d36c7b972c60b589562e59c
关注我们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告

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已结束

自22年底商标局通知重新备案以来

备案总量从7w左右降到1.7w左右

降幅比例高达75%

商标代理机构

真正向着规范化、专业化

和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

微信截图_20230506142028.png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审核结果的公告(第529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二九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第五〇七号)有关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组织完成重新备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工作。经审核,提交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中共有16921家符合要求,审核结果已通过邮件发送,具体名单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栏目,供社会公众查询。


  二、重新备案的有效期为三年,自重新备案通过邮件发出通过通知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届满后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办理延续备案,具体方式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三、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息将与商标代理业务相关联,即备案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能够提交商标代理业务,签名并承担法律责任。


  四、对于未重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商标代理系统中进行标注,并不再受理其提交的商标代理业务申请,处理未办结商标代理业务的除外。商标代理机构无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注销其备案。


  五、未提交重新备案、重新备案未通过或注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如拟继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另行办理新备案,具体方式详见“中国商标网>商标代理>商标代理机构备案办理须知”。 办理新备案时有未办结代理业务的,商标代理机构在新备案审核通过后,仍可继续办理原未办结业务,原数字证书继续有效。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20日

根据中国商标网>备案代理机构名单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备案代理机构总量为18607家

image.png

本次中国商标网针对商标代理机构的重新备案,是知识产权局对商标行业的重视与整顿,打击无资质、扰乱商标市场的黑代理。

希望所有的新老客户,在办理商标业务时,认准代理机构备案资质,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