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3210751646
咨询热线:
0510-82707181
服务项目
导航

申报通知丨2023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

浏览: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02-20 分类:行业新闻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a15c2b79c7720a05549953012dcd0408.jpg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变革,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部署要求,2023年将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PART
01
工作程序

  1. 企业根据自身数字化治理、组织机制、管理方式等实际情况对照《江苏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分级培育基本条件参考》(附件1)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A级、AA级、AAA级培育申请


  2. 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开展初审并择优推荐。


  3. 省工信厅在各地推荐名单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评审,遴选并公布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


  4. 各级工信部门指导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积极开展升级版贯标的实施,组织省内优秀贯标服务机构与培育对象的对接辅导工作,加快培育对象按升级版标准打造数字化新型能力。


  5. 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AAA级贯标评定审核的近两年的培育对象,将认定为本年度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


  6. 组织示范企业总结典型经验,形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样板,提炼一批实施要点、参考模板和应用样例加强宣传推广。


PART
02
申报要求
  1. 各申报企业须在两化融合服务平台(http://jspg.cspiii.com)江苏省评估诊断服务系统完成企业两化融合水平的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整个示范培育的必要条件,并上传申报系统。


  2. 往年已获得升级版标准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试点企业)认定的企业,如在申报截止前已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本年度不可申报同级别培育对象;如在申报截止前仍未通过对应级别的贯标评定,由当地工信部门继续支持培育,无需重复申报本年度培育对象。


  3. 本次申报工作通过“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www.eqiyun.cn/enterpriseLogin)组织开展,不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申报系统(企业端)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6日-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申报企业按要求注册填报《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申报书》(附件3),上传相关材料。


  4. 各设区市工信局要切实遴选真正有意愿开展贯标工作的企业作为本年度培育对象,并加大力度引导本地骨干企业开展AAA级贯标工作。在企业申报结束后登录系统,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23年4月10日前行文报送《2023年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附件2)。


PART
03
附件


解读
  1. 根据政策文件各企业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A级、AA级、AAA级培育申请。

  2. 申请日期:2023年2月6日-3月31日

  3. 各级工信部门会对申请通过的示范企业培育对象进行辅导培训、验收和认定工作。

  4. 通过A级、AA级、AAA级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5. 近两年内申报培育,并在2023年11月30前通过AAA级认定的企业直接可以认定为示范企业;A级、AA级的企业需要再根据省里申报通知,进行申报,通过后才可成为贯标示范企业。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