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
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
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
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知识产权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专有权利,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与房屋、汽车、电脑等有形资产一样,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可以进行买卖、赠予和使用,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厂商名称、植物新品种、原产地名称、货源标记、商业秘密、制止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专利权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
专利具有三大特性,即独占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申请专利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没有专利保护的技术已无任何秘密可言,就如同免费的午餐,人人得而食之。产品没有专利保护,其市场就像不设防的阵地,假冒者容易攻入,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甚至毁掉整个市场。
商标权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是企业的
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著作权(版权)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
智力成果。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属于无形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