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对该商标的专有权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该商标转让流程正常情况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对该商标的专有权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其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该商标转让流程正常情况是在5-7个月。
正常情况的商标转让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1转让商标申请书。
2转让方、受让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个人就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3转让方、受让方的代理委托书。
4转让方、受让方盖章签字的转让证明文件。
如果公司注销后商标该怎么转让
1转让商标申请书。
2受让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个人就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3转让方、受让方的代理委托书。
4转让方、受让方盖章签字的转让证明文件。
5(转让方)工商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
6(转让方)工商机关备案的清算组资格证明及清算报告文件;
7(转让方)清算组或全体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注册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相关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公司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另,《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商标转让是否需要做公证。
注册商标转让公证书一般由转让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对待转让的注册商标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并出具注册商标转让证明书。
商标转让公证,不是必须的申请条件,涉及注册商标转让需办理公证的大致有两类情况:
第一,商标转让双方交易前毫无交集,无法对该商标转让交易达成相互的信任,需要由第三方公证机构对转让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做一次审查。
第二种情况是,商标局对商标转让行为存在疑问,要求商标转让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这时就应该及时补正材料,补充一份转让公证书。
有以下几种情况建议做商标转让公证:
1、转让方的公司即将转让、注销等,后期无法补做公证的;
2、受让人和转让方只是买卖关系,为了避免后期转让方不愿意配合补公证,为了保证受让人的利益,代理人会建议申请人先做公证;
3、为了商标转让更加顺利,为了尽快办理好转让申请;
以下几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先不做公证:
1、两个关联公司,因为品牌调整做的商标转让,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后期被抽查到,再补做公证;
2、转让方和受让方不存在信任危机,也可以选择先不做公证,如果后期被抽查到,再补做公证。
并非商标变更而是商标转让的特殊情形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商标移转作为商标转让的特殊形式,因为发生的事由不同,所以在申请材料上也略有差别。除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所必须的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外,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法律文书,以证明移转人有权继受该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