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评估


 

软件企业评估的好处

     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软件企业评估需提交材料

1 软件企业评估委托书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

3 企业拥有的《软件产品证书》或有效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

4 受理日上年度《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数情况表》

5 企业上年度12月份交纳的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企业实际经营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受理日上一月份对应材料)

6 经具有国家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企业软件(服务)收入、研究开发

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8 ISO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9 企业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列表(包括企业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收入、软件产品代理销售收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收入、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收入以及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收入等);35张大额度自主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的发票及对应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为外文的需附中文对照件)

 

现在致电    13003389816    OR    0510-82707181    查看更多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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